(5)指导IV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办理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委托的有关事项。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 做好肉类、食糖等关系国计民生商品和有关救灾应急物资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会同海关、质监等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审核新闻发布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生活必需品有关救灾应急物资生产及储备计划的编制。
●市经委: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组织、综合运输。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市交通局 根据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的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公路、水路运输。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开展产地环境评价与禁止生产区域划分及调整;组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规范农产品标识与标签管理。
●市畜牧水产局: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畜禽水产品的生产,并负责养殖业投入品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和检验检疫。
●市卫生局:负责协调组织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
●市工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市物价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对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及质量监督管理,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认证监督管理以及流通环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销售、计量违法活动,报批后发布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质量检测信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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