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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1.3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治安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市区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适用于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具体响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市生活必需品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4.2 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4.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工作。
  1.5 市场异常波动的确定主体
  I、II级市场异常波动,由省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确认; 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确认;Ⅳ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确认。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衡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商务、宣传、发展改革、经委、公安、财政、交通、农业、畜牧水产、卫生、物价、工商、质监、统计、食品药品监督、粮食、中国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等市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2.2 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其主要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研究决定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3)部署和总结年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4)具体实施本应急预案,处置Ⅲ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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