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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参加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参加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渝办发〔2008〕14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由国家民委、体育总局主办的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07年11月10―18日在广州举行。重庆市代表团在运动会中团结协作、奋力拼搏,获得5枚金牌、6枚银牌、4枚铜牌,并获表演项目2个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奖牌总数超过上届,圆满完成了参赛目标任务,为全市人民争得了荣誉。

  为鼓励在本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重庆市出席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代表团奖励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对在本次参赛组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黔江区人民政府等13个单位和高森等30名参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各有关单位要以本届运动会为起点,继续关心、支持我市民族体育工作,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为促进我市民族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参加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参加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3个)

  黔江区人民政府

  江北区人民政府

  合川区人民政府

  石柱县人民政府

  秀山县人民政府

  酉阳县人民政府

  彭水县人民政府

  西南大学

  重庆体育训练基地

  第八届全国民运会重庆代表团黔江区八宝铜铃运动队

  第八届全国民运会重庆代表团江北区毽球运动队

  第八届全国民运会重庆代表团合川区龙舟运动队

  第八届全国民运会重庆代表团石柱县竹铃球运动队

  二、先进个人(30名)

  高 森  黔江区表演项目编导

  田景毅  黔江区陀螺教练

  李长青  黔江区陀螺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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