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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我厅监管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用人单位自查书面评估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全称)




关于二○○七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自查情况的备案报告

(各单位文号)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办法》和《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宁劳社字第 号)精神,我单位对二○○七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用人单位组织下属单位及二级单位开展书面审查工作的情况

  三、简述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并作出自我评价。

  四、存在问题。

  五、限期整改计划。

  专此报告,请审查。

  年  月  日

  (单位行政印章)     (单位工会印章)

  (无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由职工代表签字)

  附件3:
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备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3、2007年12月(一个月)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

  4、2007年10月(一个月)单位(或一个部门、车间)职工工资表复印件;

  5、单位与不同岗位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10人,最多不超过30人,包括长、短期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6、应当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岗位上的职工所持证书复印件(各种不同类型岗位的证书一般不少于10人,最多不超过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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