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164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7]2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我市2007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已由市局统一调整完毕。
二、请各局将2007年度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0)下载方法通知你局管辖的退税企业。
2007年度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