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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妥善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妥善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
(陕价综发〔2008〕22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近日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省各地普遍出现持续雨雪天气,部分地区出现大雪或暴雪,交通运输受阻,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据省气象台预报,1月25日至月底,我省还将出现一次较明显雨雪天气过程。为妥善应对灾害性气候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影响,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妥善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18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价格监测。各地要继续加强对食品、药品、燃料、建材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要在第一时间预警,并按程序启动价格应急预案。

  二、加快实施临时价格关于措施。各地要尽快依据省政府确定后公布的重要商品及服务调价备案目录,提出具体企业名单,报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并将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三、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立即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在春节前对受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没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尽快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在此之前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动用地方财政资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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