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选择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区作为示范点,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大厅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市级网络审批系统。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目录和国务院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继续做好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5、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完善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等载体,建立健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继续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行服务承诺制,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
二、加快财税、投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6、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努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继续进行部门预算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大力推进综合预算;在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础上,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预算单位级次改革。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体系;继续完善税收征管办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体制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认真实施《
企业所得税法》,落实企业所得税改革措施;积极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资源税税制改革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