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10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200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为目标,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这一中心任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治本之策,为提高全市人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优化,加速提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探索规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提升综合监督效能。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围绕落实省、市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强化部门联动和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转,探索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新途径,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2.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财政预算和责任制考核中,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并结合实际,对考核细则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人。深入开展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评价、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社区)创建考核等活动,加大督查督办、明察暗访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不断健全“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3.准确把握食品安全形势。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库的作用,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食品安全监测抽检情况通报会议制度。对食品安全热点、重点问题开展明察暗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并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督查督办。加强信息综合分析,不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巩固成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1.突出重点品种和环节监管。
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各项监管措施,继续围绕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食品品种的安全问题,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及时解决监管实际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保证市民基本饮食安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