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怀化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规划》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狠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主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规划》,尽快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计划,把安全生产规划、安全指标和重点项目纳入各地、各部门“十一五”经济社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落实。
二、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双赢”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三、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民爆器材、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按照“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保障制度、日常监督管理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实施“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约束性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并公布。各级政府要对《规划》的贯彻执行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综合协调工作,并会同市监察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共同的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顺利实现。
怀化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怀化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前言
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