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农业标准修订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广西农业标准体系。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落实村级防疫员经费补助,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疫情防控工作,加快建立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启动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年内在南宁市重点批发市场推行农产品标识制度,并带动全区农产品标识制度的建立。2008年7月1日起,在全区14个地级市逐步实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四)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完善吞吐调节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商业性储备。加快落实自治区、市两级猪肉储备制度。开展粮食及优势特色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运用经济杠杆引导农产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根据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变化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进一步完善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政策,科学制定糖料蔗收购首付价,促进蔗糖业健康发展。安排专项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资金,扶持企业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支持农产品出口;加强进口农产品对我区农业影响的监控,加快建立进口农产品预警体系建设。
二、继续做大特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与工业化联动发展
(一)继续大力发展农业优势产业。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做强现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潜在优势产业,形成优势产业集群,构建广西特色现代农业体系。加强品种选育,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延长产业链,尽快做大做强糖料蔗、桑蚕、速丰林、木薯等已居全国首位的产业。加快优质畜禽、草食动物、水牛奶业和优势水产品产业化开发步伐,提高水产畜牧业在大农业中的比重,使农民从养殖业发展中获得更多收入。加快发展有广西特色和优势的柑橘、香蕉、食用菌等产业,尽快做成规模居全国第一的产业。加快木薯(红薯)、甘蔗酒精等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步伐,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加强良种良法推广,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做好广西名牌农产品评定工作,在优势产业中培育发展一批名牌产品,增强优势产业竞争力。完善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农垦企业建设大型甘蔗和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在扶持资金、用地指标、上市申请和品牌培育等方面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加工型的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自治区及各级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生产、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探索采取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方式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健全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或联合会,鼓励合作组织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探索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支持发展“一村一品”。
(三)加快农产品加工业与优势农业产业的互促互动。总结推广蔗糖业、茧丝绸业和林桨纸一体化等资源型大工业发展经验,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规划布局,以优势农产品为依托,大力培育引进一批资源型大工业,重点发展果蔬、蔗糖、蚕茧、畜禽、水产品、林产品、烟草、特色香料、粮食和山茶油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科研与开发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先进技术推广和技术创新。鼓励资源型加工企业以各种方式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加强基地建设,推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带,建设全国领先的优势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力争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超过30%,培育100个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打造30家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到全区工业总产值的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