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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防范与应急的日常工作。
  2.2 职责分工
  2.2.1 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时,组织设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2)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
  (3)向市委、市政府、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4)负责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终止认定及宣布事件影响解除。
  (5)负责确定应向公众发布的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
  (6)组织修订济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公众的环境安全隐患意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意识。
  (2)对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审定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相关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演练工作。
  (3)监督检查具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重点单位的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工作。
  (4)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转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向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和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5)完善信息网络,跟踪上报突发环境事件的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
  (6)负责收集整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类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置。
  (7)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8)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 成员单位职责
  (1)济南警备区负责牵头组建部队民兵组。主要职责:做好驻军和民兵的动员工作;制定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负责核生化专业处置队伍建设;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部队与民兵参与抢险和救援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建安全保卫与突击组。主要职责:实施全天候的突发环境事件的110接警,并及时通知当地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泄漏污染物的洗消和危险装置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处置,控制事态,维护秩序,疏导交通;依据应急指挥机构命令实施受灾地区交通管制或戒严。
  (3)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建监测组。主要职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组织环境安全隐患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全天候突发环境事件的12369接警;开展现场污染状况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污染范围,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为指挥部制定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后续处置工作,使污染的持续危害减小到最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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