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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加强节水管理。开展6667公顷高效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使全市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6万公顷,实施节水灌溉面积比例达到85%;进一步提高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学校、医院、商场、机关等单位的公共浴室采用智能节水控制系统。
  (十)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管理,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矸石在市政道路建设中的利用和尾矿砂在混凝土中的应用;建成清河污泥干化项目,启动北京水泥厂和高碑店污泥干化处理项目。
  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产业化发展。启动远郊区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加强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4个环节,对现有回收站点的规范管理率力争达到60%;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与生活垃圾管理的资源整合,建立再生资源回收数据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统计数据对接平台,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有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搭载工作。
  加快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完成安定填埋场二期工程、董村综合处理厂建设,力争南宫、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开工,推进阿苏卫、六里屯生活垃圾焚烧厂和梁家务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实施全市正规垃圾处理设施渗沥液改造工程和六环路内所有非正规垃圾场整治;重点镇建成垃圾转运站并配备垃圾运输车,完善相应的管护机制;推进大兴和通州2座大型垃圾转运站建设;建成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示范工程。
  三、继续夯实三项基础
  (一)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贯彻《北京市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建立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和每半年进行全市能源总体情况分析评价的机制;加强能源统计数据分析,定期出台能源形势监测分析报告;完善现行的二、三产业规模以上能源统计制度;建立规模以下工业和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季度能源消费抽样调查制度,建立成品油批发零售季报制度;规范能源供应单位统计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数据统计执法检查;做好污染源普查,开展噪声污染的摸底调查、科学评价。
  (二)强化分类计量。制订本市能源分类计量管理办法;监督和督促用能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对年耗能万吨标煤以上的159家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检测,督促用能单位完成能源计量工作的整改落实。
  (三)提高监测能力。研究整合全市能源统计信息,初步形成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总体框架;完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在实现对市级政府机构和年耗能2万吨标煤以上用能企业在线监测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大型公建监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形成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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