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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3.93万公顷,水源保护林1333公顷,恢复关停废弃矿山植被1333公顷;完成667公顷第一道绿化隔离带郊野公园建设,实施1333公顷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启动通州区、顺义区、密云县、延庆县、昌平区5个万亩滨河森林公园建设;新建京平、京津二通道、机场南线100公里生态景观大道;建设1万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80公顷,力争完成城市绿化面积600公顷。
  (四)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完成32家政府机构节能诊断并实施改造,完成照明、变配电、通风3个系统10项节能技术改造;强化54家已完成计量改造政府机构的用电、用热在线监测,形成能耗分析报告,指导政府机构用能行为。
  (五)大型公建节能工程。在部分商场超市和宾馆饭店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试点;开展12家医院节能改造;完成800万平方米大型公建低成本改造;开展250万平方米国家机关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筑物节能改造;完成10万平方米城镇住宅节能改造。
  (六)高耗能行业节能工程。完成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中在京10家企业的36项设备节能改造;完成50家年耗能2万吨标煤以上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重点推进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的更新改造;开展5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水泥和化学原料药两个行业的审核工作;扩大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范围,对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用电全部实现在线监测。
  (七)绿色照明工程。加强政府引导和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完成奥运签约宾馆、饭店和奥运场馆及周边道路等设施绿色照明工程;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居民家庭实现绿色照明。
  (八)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实施一批太阳能利用工程,在农村地区继续安装2万盏太阳能路灯,在顺义、平谷、延庆、门头沟等区县示范建设阳光校园工程和农村太阳能集中浴室工程;推进一批生物质能利用工程,在延庆县、怀柔区和密云县建设秸秆集中气化工程,新建50座生物质集中供气工程,在平谷、密云、延庆等区县乡镇试点推广生物质型煤集中采暖工程,力争新增2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面积;建设一批热泵供暖工程,在适宜地区全面推广热泵供暖工程,力争全年新增500万平方米热泵供暖面积;加快发展风力发电,启动官厅风电场二期5万千瓦工程建设。
  (九)水资源节约工程。扩大工业、农业、环境利用再生水。全年利用再生水6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逐步成为农业灌溉、河湖生态、工业冷却用水的主要水源。在通州区、密云县建设6667公顷再生水灌区,全市再生水灌溉面积达到3.67万公顷以上;建设东南郊农村水网,拦蓄利用城市雨洪水和再生水;启动清河中水西调工程,利用中水补充河湖景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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