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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绍兴市区十佳节约型机关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绍兴市区十佳节约型机关的通报
(绍政办发〔2008〕34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节能减排工作行动纲要的通知》(绍政发〔2007〕43号)精神,2007年绍兴市区开展了创建“十佳节约型机关”活动。这项活动共有116个部门(单位)参加,创建内容涉及节水、节电、节气、节油、节材、节费。经部门(单位)申报,市区“十佳节约型机关”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审核、计算,市政府同意下列10个部门(单位)为2007年度绍兴市区“十佳节约型机关”:市机关大院(市机关事务局)、越城区机关大院(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外侨办、市人口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水务集团、市国税局、市建管局。上述10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节水、节电、节气、节油、节材、节费总费用支出比上年下降了170.8万元,节约型机关建设成绩显著,特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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