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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实行任前审计、离任审计和任期内年度审计等制度;二是要严格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严禁自设或变相设立审批项目,改进服务态度,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按时办结等制度。对在一个部门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流或轮岗,特别是对窗口部门和主要行政审批职能岗位的干部,要做到定期交流;三是要在各级工商部门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不断完善基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采购招投标、大宗开支、基层建设补助经费分配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四是要继续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切实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在本系统范围内认真细致地排查和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系统稳定的矛盾和纠纷,落实任务和责任,要对近年来一些突出的信访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区分不同类型和性质,切实做好一人一事的化解工作。

  (九)提倡勤俭节约,改进机关作风

  按照有关要求,坚决纠正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过多过滥、超标准建设楼堂馆所、滥用财政资金举办节庆活动、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省局机关做好表率,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行风反映作风,体现政风,代表党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在执法一线,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工商系统行风建设,社会关注度高,政府寄予重托,群众殷切盼望。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要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管辖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在纠风工作中的监督检查作用,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迎难而上,把纠风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做到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认真开展执法督察,严肃政纪法纪

  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自查自纠与上级督察检查相结合,普遍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明查暗访与交叉督察相结合,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使不认真履行职责和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人和事受到及时追究处理。对有影响的行风案件,在查办过程中,要加强系统内部上下执法督察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保证行风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形成威慑。要善于在检查中发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一些带有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指导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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