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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绿化包保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1、本表格由城区街巷两侧沿街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商户、住房户等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

  2、本表格一式四份,分别由责任人、办事处、区城市管理部门、市创园办保管。

  附表三 宿州市城市绿化包保责任制明细表(城区街道办事处)(略)

  附表四 宿州市城市绿化包保责任制明细表(公园绿地、城市节点、街头绿地)(略)

  附表五
  宿州市城市绿化包保责任制明细表
  (单位绿化)

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分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市容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责任树木

(共 株)

品种

绿

草坪面积

规格

色块面积

数量

绿化设施

  我单位承诺一定按照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养护管理我单位庭院绿化,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和绿化设施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达到市级园林式单位标准,并接受城市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若达不到标准,愿按照《宿州市城市绿化包保责任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和处分。

责任单位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城市管理部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

   总指挥部办公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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