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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做好普查工作。普查经费分级负担,列入财政预算。工商、国税和地税部门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资料等事项的落实;编制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名录方面事项的落实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事项的落实工作;质监部门负责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有关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资质等方面的工作;交通部门负责提供个体运输方面的相关资料;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负责提供全市储蓄所相关资料的有关工作;教育、卫生、文化部门负责提供个体幼儿园、托儿所、个体网吧、图书社、歌厅等相关资料。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单位的协调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普查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四、确保普查经费及时到位

  这次经济普查范围广、工作难度大,全市将选调近万名普查员和普查工作人员,需要大量普查物资。因此,各级政府要结合普查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普查的宣传和动员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确保完成我市普查任务。

  附件:阜新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阜新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忠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冯国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乃军 市统计局局长

      李维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彦超 市发改委副主任

      崔耀国 市经委副主任

      唐佳琨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常 春 市监察局副局长

      宋 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晓平 市民政局工会主席

      王 斌 市编办副主任

      关 健 市建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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