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内容分类
本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公开制度。包括公开规定、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内容。
(二)机构设置。包括省局机关和市、县(区)局、分局机关及办税服务厅机构设置及职能、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三)工作信息。包括领导信息、专题报道、计划总结、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年报等。
(四)办税公开。包括政策法规、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纳税服务、办税程序、征收管理、税务检查、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收费、税务行政处罚、举报投诉监督、税收法律救济、涉税公告、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税务文书表格等。
(五)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等。
(六)财务信息。包括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
(七)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目录》(《关于
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互联网站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粤国税办发〔2008〕30号)。
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根据
《条例》规定,依申请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详见《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2.新闻发布会;
3.新闻媒体等。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
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上门提出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申请人申请提供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2.受理
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