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九日
绍兴市“迎奥运、保安全”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为保障奥运会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绍兴市“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严格规范,确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得到严厉查处,确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预防和遏制,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重点环节整治
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产地产品准出制度,加大对畜禽等产品的监控,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步伐。
在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豆芽菜、豆制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农资店、小菜场”等“五小”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制假造假窝点的排查和打击。
在流通环节: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督促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和公布制度;加强对生猪屠宰和酒类的管理,严格查处私屠滥宰行为,做好酒类备案工作,加强对市区粮油批发市场的整治,确保粮油质量。
在餐饮消费环节:以城乡结合部、农村、校园等为重点区域,以粮油、蔬菜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品种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继续做好餐饮业和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