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8〕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商洛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30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4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三电”设施安全为目标,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奥运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实现“平安奥运”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全力侦破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力争全部侦破部、省挂牌督办案件,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确保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7年下降20%以上。
(二)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各县区要对本地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加强监管,逐一清理整顿,逐一登记备案,全面取缔无证照等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集中查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收购窝点,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
(三)逐步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三电”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提高“三电”线路、设施“人防、物防、技防、空防”水平。各级“三电”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专职保卫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