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样本
2. 劳动保障部门每月申报备案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91号)规定,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对象为:城市规划区内(含县城、镇政府所在地)因征地失去1/2以上农用地的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外经征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1/3的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经我厅(局)审核,用地项目名称(批次用地写明是哪批次,单独选址的写明用地项目)用地的征地项目涉及农户不属于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无需缴纳、预存社会保障资金。
(公 章)
劳动保障厅(局)
年 月 日
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91号)规定,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对象为:城市规划区内(含县城、镇政府所在地)因征地失去1/2以上农用地的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外经征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1/3的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经我厅(局)审核,用地项目名称(批次用地写明是哪批次,单独选址的写明用地项目)用地的项目征地后 人属于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
目前, 市、县(市、区)已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并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元(大写: 元)已预存划入“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账号: ),其中属于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承担部分已从征地预存款中扣除 元(大写: 元)。
(公 章)
劳动保障厅(局)
年 月 日
附件2
劳动保障部门每月申报备案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