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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营政办发〔2008〕16号)


营口开发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营口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营口市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营口市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在“依法、全面、规范、及时”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保证全市“环境建设年”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营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07〕98号)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2008年4月底前,市政府将编制完成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整理保存好相关信息的电子文稿,为下一步建立网上政府信息查询系统做好准备。

  二、组织好“政务公开日”活动。省政府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政务公开日。各地区、各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日工作方案,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软环境建设、服务民生工程”的主题,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不断创新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地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广场宣传、政策咨询、新闻发布、接待来访和走进直播间、演播室等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日”活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大众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5月15日前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将在党报上发表文章,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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