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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0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六日

  南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豫政〔2007〕82号,以下简称《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完成集体林改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加快林业生态市建设步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08年,邓州、唐河、新野、社旗、宛城、卧龙6个平原县市区全部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改革任务;镇平、方城2个半山区县完成林改任务的80%以上;西峡、桐柏、南召、淅川、内乡5个山区县完成任务的60%以上;全市整体上完成林改任务65%以上,2009年底全市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各地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抓紧制定本地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好各级政府目标的分解工作,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将任务尽快落实到有关责任人,落实到县乡、山头和地块。
  三、实施步骤
  2008年,各县市区争取完成工作基础较好且没有林权争议乡村的林改任务。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月1日-3月31日)
  主要任务: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制定方案。
  1、成立机构。县市区、乡镇政府成立林改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林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林改办),具体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林改办设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林改办要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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