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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河南-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淡会暨项目签约仪式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河南-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暨项目签约仪式的通知
(许政办[2008]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08年河南省境内外重点投资贸易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8〕19号)精神,省政府定于2008年5月22日,在广州市亚洲国际大酒店8楼亚洲殿举办“河南-广东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暨项目签约仪式”,我市决定组团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参会由市政府统一组团,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并于5月20日前将负责该项活动的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商务局外经科。

  二、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务要确保有1个以上签约项目和2个以上洽谈项目上会,以与广东省合作项目为主,兼顾外资和周边地区合作项目。请于5月20日前将拟上会签约、洽谈项目单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市商务局外经科。

  三、请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与广东省及周边省、市的招商和项目衔接工作,确保完成上会签约和洽谈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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