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需要各行各业、各级干部、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各部门要按照《漯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对整体防汛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组织指挥。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有关计划、资金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各级水利、防汛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综合协调,统筹研究防汛工作;要加强内部队伍和工作职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汛期要加强防汛值班,严格办公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分析、通报雨情、水情、汛情及工情变化,为各级领导指挥防汛抢险当好参谋。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形势监测、分析,及时准确提供天气预报。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调度,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防汛通信以及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电信、通讯部门要为防汛通信提供优先便利条件,保障防汛信息畅通。铁路、交通部门要安排好运力,保障抢险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运输。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的重建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抢险现场抢险队员的及时救护,组织好对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公安部门要搞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及时侦破盗窃、破坏防洪工程、通信和水文设施等方面的案件,维护防汛抗洪秩序,与共青团、武警共同做好人防工作。保险部门要做好防洪保险和灾后理赔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宣传国家防汛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作为全社会的大事,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主动完成任务。在紧急调度,特别是涉及部门的利益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指令。
四、确保今年度汛安全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各级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当前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予以安排解决。各级要按照《
防洪法》、《
防汛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切实满足各级防汛部门的各项业务需要,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做好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洪排涝工程设施。防汛检查主要围绕思想、组织机构、度汛方案、防洪工程、物资、河道清障、抗洪抢险预案、通信预警、防汛信息系统和水情预报等方面准备情况进行。水利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河道、滞洪区、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城建主管部门对城市市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进行认真检查;铁路交通部门要对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改委要对工厂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人员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其它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搞好防汛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逐项落实、处理,保证安全度汛。并把检查、处理情况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