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铁路、交通防汛。铁路、交通部门要在汛前组织对桥涵、路基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标准洪水内要保证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要及时向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运行。
  铁路、交通部门要按照防汛要求,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
  (五)工厂企业防汛。工厂企业的防汛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每个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和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主管部门要对工厂企业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三、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实行行政首长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是搞好防汛工作的关键。《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一定要抓早、抓实、抓好,做到有备无患,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特别要按照《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变化情况,各地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新任领导要及早上岗到位,进入防汛角色,主动到防汛部门和防洪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尽快熟悉防汛工作,切实担当起防汛工作的重任,正确进行防汛抗洪决策指挥。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河道、滞洪区等防洪工程设施的防汛责任制。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汛责任区或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汛期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