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市农科所在全市开展粮食高产栽培巡回技术指导。
(三十)市农科所在潮阳区、潮南区开展蝴蝶兰技术巡回指导。
(三十一)金平民科园在园区内开展“聚才兴业”科技人才服务活动周。
(三十二)市地震局联合龙湖区科技部门在新溪一中开展青少年防震抗震科普知识教育活动。
(三十三)市地震局联合濠江区科技、教育部门在达濠中学举办地震应急自救知识讲座。
(三十四)汕头科技馆举办“青少年科技模型制作比赛”。
(三十五)汕头科技馆举办“潮籍院士风采展览会”。
此外、各区县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将举办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学普及、科技宣传、科技下乡、科技讲座等活动。
四、组织领导与宣传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苏耀光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科技局(信息产业局)局长林依民,市政府副秘书长汤汉良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信息产业局)、市科协有关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陈伟波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科技进步活动月”各项协调工作。
(二)宣传发动
1、市领导就今年“科技进步活动月”发表讲话。
2、汕头日报、汕头特区晚报、汕头都市报、汕头电视台和汕头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对“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3、“科技进步活动月”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科普宣传,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市科协收集综合全市今年“科技进步活动月”的活动项目内容,编印发送《2008年汕头市“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指南》小册子,供各界人士了解并支持和参与科技活动。
五、几点要求
(一)各区县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科技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活动月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科技局。
(二)活动月期间,各项活动要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汕头”的主题开展,各有关单位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开展各种科技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科技进步的良好氛围。
(三)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活动,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为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工作便利。
(四)要把“科技进步活动月”工作与经常性的科技宣传结合起来,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科教兴市战略”和“自主创新战略”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