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资源代开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资源代开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衢政发〔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06〕100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土地资源代开发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各县(市、区)政府自查的基础上,市保护耕地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土地资源代开发目标责任执行情况逐项进行了考核、评分。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衢江区政府、江山市政府和市开发区为200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给予表扬、奖励,柯城区政府、龙游县政府、常山县政府、开化县政府和市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为200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良好单位。

  柯城区政府、龙游县政府为2007年度土地资源代开发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并给予表扬、奖励,衢江区政府、江山市政府、常山县政府、开化县政府为2007年度土地资源代开发工作目标考核良好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