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银川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11、农牧局要结合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开展,配合环保局完成3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在城市水源地内推行有机肥,限制使用化肥和农药。开展农村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工作,建立清洁能源示范区域,在农村建设沼气池5000座以上,并大力推广太阳能。

  12、园林局要进一步扩大城市园林绿化面积,重点完成市区内各排水沟沿岸的绿化工作。完成黄河东岸、贺兰山东麓生态植被恢复。逐步加大再生水在绿化中的使用,再生水使用量达到8000立方米/日。

  13、卫生局要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体系,加强对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管,使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14、三区两县一市政府要制定出辖区内节能减排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及项目,并组织实施;关闭能耗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重点做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对现有污染源加大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活动。配合环保局、水务局完成我市城市水源地的勘界、打桩工作和水源地内污染源企业清理工作。永宁县要加快对永二干沟、中干沟的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沿沟工业污染和农村污染。7月底前完成宁夏启元药业等企业恶臭污染治理任务。贺兰县要加强暖泉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综合治理工业园区污染。灵武市推进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15、市委督查室、人事局、督办局负责创模督察、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督查,及时了解创模工作进度,对重点问题跟踪督查,7月份对全市创模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督办。8月份对全市各单位创模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做好创模工作的考核、检查、监督工作。

  其它责任部门要按照创模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各项考核指标,确保稳定达标。

  (三)自查、检查、总结阶段(2008年7月-8月)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指标和计划进行全面自查,完成有关技术报告、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报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检查组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和完善。

  (四)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8月-10月)

  由创模工作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银川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报告》和《银川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报告》;全面完成创模档案、资料、原始记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广电总台、市环保局、创模办共同完成创模影像宣传片。邀请自治区相关专家进行指导、审核、验收,按专家意见整改、完善资料后,向国家环保总局申报创模,并接受国家专家组全面考核验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