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宁夏石化杯”中小学生环保实践活动征文比赛获奖者颁奖(优秀组织奖、征文个人奖项);
(2)为2007年度“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奖;
(3)为命名表彰的银川市第二批“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授牌。
3、大会发言(每人3--5分钟)
(1)“宁夏石化杯”中小学生环保征文获奖代表发言(学生);
(2)“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先进代表发言;
(3)环保志愿者代表发言(大学生环保志愿者)。
4、领导讲话
(四)开展相关新闻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广电集团、银川晚报社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1、对各部门在“环保宣传活动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2、银川晚报社、广电集团要做好新闻宣传策划,依据各自“创模”宣传计划,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落实有关宣传工作;
3、通过银川电视台“环保在线”专题栏目制作播出“环保宣传活动月”专题片,开展电视专题宣传;
4、通过《银川政报》刊载“环保宣传活动月”专版报道宣传。将收集的宣传活动资料、照片等组织编辑成专版,刊载《银川政报》彩页进行宣传;
5、通过“银川环保”网站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月”专题宣传。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关“环保宣传活动月”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活动总结应及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局)。对没有制定活动方案、未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和未报送活动总结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
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月”活动,是为了通过开展大型系列环保活动,在我市掀起人人参与、支持环保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促进市民环境意识的提高,为我市“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增添动力。
1、从2009年开始,每年5月5日-6月5日为银川市环保宣传活动月,将这一活动做成银川市的传统活动,由银川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组织。
2、通过每年的环保宣传活动月,促使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发动群众,解决一些本地区、本部门职责管理内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使人人参与环保这一口号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