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重要防护目标确定。建立本行业系统和本单位管理范围内需要重点防护的各类目标档案,明确重要目标的分布情况、性质、类别、防护级别、防护方法、防护要求等等,必要时制作重要目标分布图,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重要目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防护。
九、应急管理机构登记。对本应急预案相关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通信联络进行详细登记。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能保证相关单位联得上、相关人员找得到,并能准时到岗到位,参与预防和应急处置行动。
十、应急救援力量登记。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骨干力量:驻军、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武警、公安等,各部门专业救援力量:消防、气象、地震、环保、海事、防化等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各部门职责对各类救援力量的分布状况、人员和装备数量、救援能力、救助专业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协调人员的联络方式进行详细登记,必要时制作应急救援队伍分布图。一旦需要能够随时联得上、拉得出、起作用。
十一、医疗保障能力登记。对各类突发事件所需的医院、急救中心、防疫站、疾控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救治专业、床位、救治力量、疫情检测设备、主要医疗器械等进行详实登记。救援行动展开后,能及时调派医疗专家、医疗抢救分队救治伤员,快速将伤员送达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十二、应急装备、设施、物资登记。对应急处置行动所需的,省内所有应急装备、设施的性能、数量和负责人、协调人员的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统计,明确调用、审批的程序、要求。特别是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点的分布情况,存储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情况进行登记统计。一旦实施应急保障行动,能够随时供得上、供得足。
十三、应急物资供应企业名录。对大宗、常用、不需储备、随时可以从市场调拨和组织生产的应急物资,建立市场、生产企业、物流业名录,一旦需要可以随时、快速调拨、征用和组织生产等。
十四、公众疏散路线图。对各类不同突发公共事件,具体细化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和其他公众密集场所,制定人员避灾疏散撤离线路。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及时组织公众撤离,能够保证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