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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杭交发〔2007〕106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国益路桥公司: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宣传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安监管〔2007〕46号)的精神,今年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一主题,紧密结合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广泛宣传,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以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条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不突破省厅下达的控制数,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继续实现“零增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打造“平安交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推进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
  各单位要建立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组织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协调、宣传、实施、检查、总结等工作,特别是要督促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活动的各项内容真正落实到企业,落实到职工。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交通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安保处、办公室、行管处、建管处、法规处、计财处、团工委、机关工会及市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车管局、质安局、高管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保处,全面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围绕主题,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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