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协同作战能力。各地在组织多种力量扑救重特大草原森林火灾时,特别是出现相对独立的多处火线时,要明确各火场指挥员并赋予其统一指挥作战职权,保证各线所有参战人员协调联动,形成灭火作战综合能力。要不断加强边防连队、林业公安、防火办、半专业化队伍等多种灭火力量协调性。执行扑火任务时,森警部队作为主战部队,其他扑火力量协同作战。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地防火指挥部要协调农牧、林业、气象、水利、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建扑火专家组和应急通信组,加强科学扑火能力建设。防火期内,各地气象部门负责将每日天气情况发布至森警部队。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每年草场植被情况发布至森警部队。
(四)强化联防联建制度。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会同森警部队会同研究制定扑火考评细则,实行联合检查、双向监督制度。防火期内,警地双方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单位联防联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相互通报,协调解决。完成防扑火任务后,要向对方反馈情况,重要情况随时反馈,特别是实联防联建方面存在的问题。警地双方要总每年结联防联建工作。各地每年表彰奖励草原森林防火先进个人时,要将森警部队人员纳入地方表彰总体规划。
三、合理调整兵力配置
南部旗县与河北省重点林场接壤,草场植被情况较好,火险等级较高。森警部队要在正蓝旗、多伦县一带实施临时靠前协防。东乌旗满都中队、西乌旗罕乌拉中队要靠前驻防,并留有机动力量,以备跨区增援和应急调动。靠前驻防方案由当地防火指挥部与驻防森警部队共同制定。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为驻防部队解决必需的生活用品,保证后勤供给。森警部队每年要将装备使用、损耗情况向当地防火指挥部报告,便于防火指挥部及时掌握情况。各地防火指挥部要及时为驻防部队补充必要的扑火装备。
四、加强新闻报道管理各地防火指挥部要按照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加强对草原森林
火灾新闻报道工作管理,保证火灾信息发布准确。各参战部队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要按照当地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口径,主要宣传在灭火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不涉及火灾发生原因、火场发展态势和过火面积等敏感问题。重要事项的采访,必须经当地防火指挥部同意。
五、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一)装备保障。盟防火指挥部和森警部队共同制定机动扑火分队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所属机动扑火分队的单位、人数、配备主要的扑火装备,并由盟防火指挥部统一制定装备配发标准,按需纳入各地防火指挥部防扑火建设规划。
(二)油料保障。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保证森警部队油料储备2吨以上。在本地灭火作战时,森警部队消耗油料由地方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