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的村民民主自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民情沟通、民主听证、民主恳谈等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提高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水平。对建国前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每年补助500元医疗费。建设新型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办法。新建衢州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康复中心)、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迁建市救助管理站“三合一”项目。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推进水库移民安置帮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河道保护、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大力发展特色水产养殖业。实施农民饮用水工程,解决27.3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0座,山塘除险加固33座。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加快“345”特色农业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建设,深入实施柑桔、茶叶、食用菌、畜禽等主导产业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山地蔬菜,做好大宗农产品营销服务。加快高家、航埠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和莲花省级对外农业综合开发区建设,培育引进一批带动面广、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15%。推进“四位一体”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全面实行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充分发挥农技110作用,加强农技培训和实用人才培养,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推广应用,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推进户用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沼气工程建设,在40个养殖专业村的所有养殖户全部推广使用沼气,新增总容积10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34‰以内。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五)深入实施笋竹等主导产业提升工程。抓好灾后林业生产恢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快退耕还林,将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15元,对林业生产经营者全额返还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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