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10月17日至18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了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对做好全省高技能人才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了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转变人才工作观念
各县市区政府、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教育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认识到,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没有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再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机器设备也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很难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的奋斗目标也难以实现。要把高技能人才工作摆上突出位置,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破除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人才的旧观念,大力倡导和树立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新观念,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扶持力度
一是要强化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择优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和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二是要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允许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工人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三是要在企业实施“首席技师”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在企业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中的作用。四是要建立职工凭职业技能资格和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机制,尽快落实“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相应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的规定。五是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为包括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六是企业要在高技能人才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鼓励办法。七是要完善对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办法,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