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大配套技术推广力度
各地区要把粮食作物高产创建项目作为一项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来实施,始终坚持良种配套良法的实施原则,切实加大配套技术的推广力度,实现良种和技术的累加效应,提高适用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玉米重点推广“一增四改”及大小垄种植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免耕栽培技术等;马铃薯重点推广旱地合理密植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水地高垄综合高产栽培技术;高油大豆重点推广垄上三行窄沟密植、垄三栽培技术;小麦重点推广丰产综合栽培等技术。要加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组装配套和示范展示,促进农艺农机结合,深入挖掘、建立和完善不同地域、不同高产水平下的综合技术模式。同时,鼓励高产创建与免耕栽培、全程机械化耕作、间作套种、膜下滴灌等高新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激励技术创新和研发。
(八)加强核心示范田建设
各高产示范旗县要优先选择种植积极性高、科技意识强的乡镇1至2个,本着“相对集中、基本连片”的原则具体落实示范区地块。
每个示范区要分片落实技术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要对示范田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做好示范田和关键时期的农事措施、技术培训指导情况、上级部门检查指导情况及投入产出分析等档案建立工作,并保留影像资料归档。在重点抓好百亩核心攻关田、千亩高产示范田建设的同时,带动1万亩的高产辐射区建设。
核心示范田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技术、资源的“三集成”,突出良种配套良法和农艺农机相结合。核心示范田建设必须有醒目的标牌等标志,要在高产创建期间举办1至2次以上的高产创建现场观摩会,扩大影响面,提高技术普及率和到位率。
(九)强化监督检查
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统一的高产创建项目考评办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高产创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成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制度,注重实施效果。要对实施旗县进行年终绩效评价,对绩效突出的旗县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绩效不明显的减少相关项目支持或停止项目实施;对表现突出的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研究制定优惠政策,为高产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环境,积极营造广大农牧民竞相学科技、用科技的氛围,推动高产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五、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