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8〕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九日
萍乡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暨奥运
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08年4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萍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4号)为依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突出抓好奥运期间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促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张学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易立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石汝清、市安监局副局长胡世联、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张洪江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商管办、萍乡供电公司、市公安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支队,张洪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徐志强 电话:0799-66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