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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交发〔2007〕129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高管局、市质安局:

  现将《杭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杭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83号)及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07〕168号)要求,决定自2007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以保证数据真实性为重点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试验检测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精神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方针,扎实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在专项治理活动中深刻领会并充分发扬半年度工作会议提出的“四铁”精神,以铁的纪律、铁的意志、铁的决心和铁的手腕抓落实,对试验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露头就打”的态度,树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试验检测工作行业风气,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的试验检测市场。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行业督查与企业自查、培育市场与规范市场、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宣传引导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务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承担试验检测任务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检测机构(含工地试验室)和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二)治理重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造假行为;试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试验检测机构管理不规范以及实际能力与等级要求不相符现象等。
  四、治理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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