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组织开展自治区50周年大庆徽标、吉祥物的征集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报大庆筹备委员会审定,制定大庆标志物使用管理办法。
12.组织开展中央赠送给我区的“民族团结宝鼎”的设计、监制和安放工作。
13.负责组织、协调庆祝活动赠送的纪念品、礼品的设计和制作并提出分配方案。
14.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罗黎明
副组长:苏海棠 庞栋春
肖芳佐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龙 毅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周 健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黄济健 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
(二)财务组
负责大庆筹备委员会有关大庆活动的资金筹措及财务运行和管理,就大庆活动资金支持事宜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对口联系。具体任务:
1.编制财务组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
2.编制庆祝活动资金支出总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3.制定庆祝活动财务管理办法。
4.争取国家对自治区50周年庆祝活动的资金专项支持。
5.使用和管理社会募集资金。
6.保障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经费开支及资金周转。
7.核拨与审计已确定由财务组统一支付费用的项目资金。
8.负责筹备庆祝活动所需办公用品的组织和采购。
9.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李金早
常务副组长:苏道俨
副 组 长:肖芳佐
关 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三)项目组
负责大庆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具体任务:
1.编制项目组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
2.负责统筹安排有关为大庆庆典活动服务的项目、为民办实事的社会公益性项目以及向大庆献礼的项目。
3.负责对大庆项目落实、资金调度、工程进展进行督促、协调、检查、验收。
4.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中央对口部门汇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补助等。
5.协调财务组做好大庆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
6.完成大庆筹备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林念修
常务副组长:章远新
副 组 长: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宏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