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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舟政发(2008)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职业教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6〕4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舟山的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学生就业和新渔农村建设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深化改革和提高质量为重点,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实现招生畅、就业旺、技能强、用得上的办学目标,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1:1。全市高职学院和中职学校每年为社会培养适应舟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4000人以上,提供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次以上。到“十一五”末,我市产业工人队伍中具有中高级技能水平人员比例和全市城乡劳动力素质比“十五”期间有明显提高。

  二、整合资源,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水平

  (三)做强服务舟山支柱产业的职教专业。按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思路,优化专业设置,明确专业定位,整合提升全市职业教育资源,着重做精做强船舶修造、驾驶轮机、机电制造、旅游服务四大类专业。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开展市与县(区)职校协作办学,发挥各校优势,贴近企业需求,实行分段实教、实训、实习。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建设好船舶修造、驾驶轮机、港口物流、海洋旅游四大高职专业,舟山职业技术学校重点建设好船舶修造(联合岱山职校)、港口物流、旅游宾服(联合民盟职校)三大专业,普陀职教中心重点建设好机电一体化、旅游宾服两大专业,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重点建设好船舶驾驶与轮机类专业。从2008年起,全市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招生专业调控,确保各校按上述专业定位,落实招生计划,开展教学合作。

  (四)加强全市骨干中高等职校和技工学校建设。“十一五”期间,顺应舟山临港工业、海运业、旅游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需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办好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改善舟山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普陀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加强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建设。整合全市技工学校,技工学校的全日制招生采用由职业院校根据企业需要实行定向订单方式,将技工学校真正办成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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