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市场监管和监测,确保市场供应,规范市场秩序
各区县经委和各相关企业,要积极采购商品,丰富市场供应,确保食品安全,保持价格稳定。一是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积极推动主副食品流通企业与外省主产区产销对接,充分发挥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发布、货源集聚和追溯功能,保持货源供应均衡。国有大企业集团增加货源加工,丰富市场供应。二是加强组织配送运输,保持价格稳定。做好应对突发情况预案准备,及时监测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保持主副食品运输顺畅,供应正常;落实粮油猪肉等储备,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物资能力。三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继续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主副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食品安全,严查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市场供应督促检查,确保本市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各区县经委和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市场监测,规范经营秩序。一是建立监测制度。以超市为重点,落实监测样本企业,建立监测日报制度,密切关注市场波动情况,及时掌握供求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二是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各区县经委要依据《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加强对辖区内零售企业促销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求企业不组织容易造成人为紧张、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特别是不准开展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低价限时限量促销。零售企业开展义卖活动,必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做好预案。三是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各区县经委要联手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和商品价格的监管。当前对部分主、副食品的价格要继续严格执行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对个别企业趁机涨价予以坚决打击。对居民不明真相抢购商品等情况,要加强宣传和合理引导。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区县经委和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明确专门联络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迅速有效实施。要保持信息联系渠道畅通,加强信息报告,有情况及时上报市经委(联系电话:白天,电话23112675,传真63582998;晚上,电话23112684,传真63585771)。同时,各级党组织、工会要切实做好关心职工的工作。对来自灾区或家属在灾区的干部职工主动关心,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困难,做好思想安抚工作,维护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骨干带头作用,认真做好捐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