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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振兴云南装备制造业专项调研会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思路、目标及重点

  (一)发展思路。坚持“产业集聚化、企业集团化、装备现代化”的要求,统筹规划建设一批研发生产基地,在重点领域形成若干特色突出的装备制造基地;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有发展潜力、产品附加值高、效益好的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一批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影响大的重大技术装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成套配套能力的装备制造业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综合环境优势。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装备制造业主要产业基地建成,龙头企业集团和主要配套企业完成向基地集聚,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到2010年,力争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00亿元。“十二五”期间,实现装备制造业全面振兴,至2015年,争取装备制造业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300亿元。装备制造业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发展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选择发展有基础、有潜力、有特色、有优势的行业。坚持规划先行,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和支持力度,实行重点突破,重点发展:

  1.以输变电设备为主的电力装备制造业;

  2.以红外热成像和微光夜视系列产品为主的光机电制造业;

  3.以数控机床为主的机床制造业;

  4.以大型铁路养护机械为主的制造业;

  5.以内燃机为主的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

  6.以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为主的制造业;

  7.以大中型矿、冶、化设备为主的重化工业成套设备制造业;

  8.以烟草机械、制糖、人造板等机械为主的轻工机械制造业。

  三、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统筹规划,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统筹规划装备制造业发展,立足现有产业发展基础,按照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建立区域产业协作体系的要求,全力打造电力装备、机床产业、光电子(二期)、信息及通讯设备、汽车及零部件、铁路养护机械等一批装备制造业研发生产基地,尽快形成规模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创新创业活跃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坚持企业搬迁与改造提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相结合,引导装备制造企业从主城区向基地搬迁,实现装备制造企业集中集约发展;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加快重大产业化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扶持产业集群核心企业和关键配套企业,促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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