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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一是老年人口仍将维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十五”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12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2%,平均每年增加4.4万人,年平均增长速度4% ,预计到“十一五”末,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47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5.3%,平均每年增加5万人,年平均增长速度达3.8% 。二是人口高龄化更加显著。 2005年底,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17万,占老年人口的13.9%,预测至2010年,8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23万,占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15.6%以上。三是农村老龄问题加剧。我市75%以上老年人居住在农村,主要依靠家庭和土地养老。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留守老人”、空巢、独居老人日益增多,养和医仍然是他们面临的主要问题,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还没有健全的前提下,家庭养老功能又渐趋弱化,使得农村老龄问题表现出来的矛盾更加突出。四是社会养老和医疗负担加重。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突出,对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日益增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都将产生深刻影响。
  (三)当前我市老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老龄工作基础薄弱,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贫困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有所上升。
  --老年社会保障特别是老年社会救助、老年医疗和老年福利等不够健全和完善,鼓励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政策措施欠缺。
  --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不足,老年服务设施特别是示范性老年公寓和老年活动中心(站)建设滞后于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客观要求。
  --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老年群众组织建设不够健全和规范。
  --为老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老龄产业发展较慢。
  --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和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落实不到位。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倡导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从我市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城乡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的根本权益,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作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促进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当前老龄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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