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方案
(杭交发〔2007〕156号)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国益路桥公司:
现将《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交通部、省交通厅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和养护管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认真汲取“8.13”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整体夸塌事故教训,决定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8.13”凤凰县堤溪大桥整体垮塌事故批示和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省交通厅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和养护管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实施,细致排查,积极整治,深入扎实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严防同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系统安全平稳发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行业排查与区域排查、全面普查与重点排查、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力协作,全面推进,务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将成立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陈伟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朱玉龙、副局长范建军和索学金担任,成员由局建管处处长洪发生、安保处副处长胡斌、办公室副主任赵慈杰,市公路局局长曹国银、港航局局长赵尚良、高管局局长赵益民、质监局局长徐建达、交通规划设计院院长孙国樑等组成,全面负责我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副局长索学金担任,副主任由局安保处副处长胡斌和建管处副处长顾涛担任,成员由市公路局、港航局、高管局、质监局、交通设计院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局安保处,负责制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方案,检查指导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实施,收集汇总上报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