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株洲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政办发〔20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市监察局等部门制定的《株洲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株洲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编办、市经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市国资办、市政府法制办 二○○七年二月五日)
为认真搞好我市的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行为,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7〕30号)的要求和省纪委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7〕30号)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清理工作,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进一步促进政府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搞好组织协调,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市里建立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编办、市经委(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资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委副巡视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纠风办主任王丽沙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市纪委常委、市纠风办副主任廖社庚、市政府办纪检组长陈军、市编办副主任龙承坤、市经委纪检组长危天任、市民政局副局长习志芳、市财政局纪检组长殷静娟、市人事局纪检组长郭海龙、市国资办纪检组长潘呜放、市政府法制办纪检组长王文平为联席会议领导成员。
联席会议的职能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对保留、取消、合并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讨论决定清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清理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清理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