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信息化发放农民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株政办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局委办:
《株洲市信息化发放农民补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日
株洲市信息化发放农民补贴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减少发放环节,降低发放成本,确保政府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开、规范透明的原则;
(二)整合集中、定时发放的原则;
(三)封闭运行、确保安全的原则;
(四)以人为本、方便高效的原则。
三、信息化发放的项目
按照“政府项目、财政资金”的补助项目必须纳入统发范围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下列对农民的补贴项目要求实行信息化发放:
1.水稻良种补贴
2.种粮直接补贴
3.对农民油价改革综合直接补贴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5.退耕还林补贴
6.重大动物防疫副反应补助
7.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
8.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费
9.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10.水库移民口粮补贴
1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12.农村低保保障金
13.五保户供养金
14.国家出台的其他涉农补贴资金
四、信息化发放的网络
上述涉农补助项目发放统一选择乡镇财税管理信息网络进行,在现有“粮食直补子系统、自定义报表系统、乡财管理子系统、农税征管子系统、财税信息网子系统”五个子系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政策,不断补充和完善子系统,建立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