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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五)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制定的基准定额。
  城市义务教育也应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四、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顾全大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审计局和监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局,负责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县市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各县市政府要负责统筹落实应承担的经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行为;要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有效。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行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加快推进乡镇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撤并工作,其管理职能由乡镇中学或中心小学承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四)坚持齐抓共管,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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