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素质,做好优秀残疾人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4.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使注册志愿者逐年增加。
5.全部县(市)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进一步改善。
6.领证残疾人达到80%。
主要措施
1.按照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乡镇、社区普遍设立残疾人专职联络员,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制定《全市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2010年)》,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和残疾人干部的培养。按照“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要求,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残疾人干部及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工作进度。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
4.健全和完善专门协会组织。按照《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发挥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5.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发挥社会主力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发证程序,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7.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发挥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作用,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指导各县市区按要求建设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十一)福利基金
任务目标
1.组织建立市、县市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构建完善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组织体系。
2.广泛团结、动员国内外一切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力量,募集残疾人福利基金。
主要措施
1.根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争取注册登记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创新形式,广泛动员,多渠道依法募集残疾人福利基金和接受捐赠。
3.积极开展与境外团体、个人的交流合作。
4.管理和使用好残疾人福利基金,按照合法、安全、效用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