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物流配送业建设
第8.0.1条 规划三处物流基地,即城东物流基地、城南物流基地、城北物流基地。推进邵 阳市商贸配送体系建设,重点可在建材、日用工业品、蔬菜、肉食品及冷藏食品等行业设置 。
第8.0.2条 配送网络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工业、农业及商业网点布局特点,并与城市总体 规划相衔接,配送节点应位于住户集中地、居民生活区附近,尽量缩短配送的平均运输距离 。
第8.0.3条 至2020年,邵阳市区应形成以大型现代化物流基地为核心,物流基地与综合 性及专业性物流配送中心共同组成的高效的物流网络体系。
第九章 宾馆(饭店)与餐饮业规划
第9.0.1条 加大星级宾馆评定与建设力度。到2020年,市区星级宾馆评定率应不低于宾 馆总数量的80%;星级宾馆合格率达到100%。
第9.0.2条 加强中高档宾馆(酒店)建设。到2020年,新设置大型宾馆(酒店)12家, 其中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在4家以上。
第9.0.3条 加强宾馆的管理与规范,坚决打击黑客黑店,对宾馆(酒店)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予以坚决取缔。
第9.0.4条 调整布局,力求创新,发展市区餐饮业,对新建餐饮网点必须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重点发展一批专业化、连锁化的大型餐饮企业。
第9.0.5条 城区主干道不得设置对城市环境有污染的小吃店、小饭店与夜宵摊点。
第9.0.6条 餐饮业应相对集中,合理布局,严禁影响居住环境及敏感环境区域,应与敏感环境区域保持一定距离。
第十章 商业网点停车场与消防规划
第10.0.1条 规划现状商业网点和新建商业网点必须相应配套公共停车场,现状商业网点停车场不达标的,应限期改正。
第10.0.2条 自行车停放场(库)面积(m2)指标:旅馆、宾馆、酒店、招待所及一般 性小商店按职工总人数×0.375设置;商贸大楼、菜市场、农贸市场按总建筑面积×0.048设置。
第10.0.3条 机动车停放场(库)面积(m2)指标:中、高档旅馆、宾馆、酒店、招待所 按总客房数×6设置;普通宾馆、招待所按总客房数×3设置;饭店、茶楼按总营业面积×0.3 设置;普通商业大楼按总建筑面积×0.15设置;外贸商贸大楼、金融大楼按总建筑面积×0. 2设置。
附表:邵阳市商业网点配建停车位指标
建筑类型 | 计算单位 | 机动车 | 非机动车 | 备注 |
旅馆 | 涉外旅馆 | 车位/客房 | ≥0.25 | 1.0 | |
其他旅馆 | 车位/客房 | ≥0.15 | 1.0 | |
商业场所 | 旧城地区商业中心 |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5 | 9.0 | |
其他地区商业中心 |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8 | 8.0 | |
| 普通零售 |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2 | 8.0 | |
餐饮 |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2.0 | 10.0 | |
娱乐 |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2.5 | 8.0 | |
市场 | 批发交易市场 |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6 | 3.0 | |
超市 |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8 | 10.0 | |
农贸市场 | 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0.3 | 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