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0条 居住区(社区)商业基本营业面积应当不少于25000m2,以一两个中型超市( 1000-2000m2)为骨干,辅以便利店、医药店、菜市场、餐饮店等,并以生活服务、图书 报刊、邮电、医药等多种形式提供配套服务。
第4.0.11条 江北广场居住区商业:规划为服务本区以及区内乡镇为主的商业中心,以建材 、农资、农贸市场为主的商业区。规划项目主要有资江北路旅游休闲商贸街、魏源路商贸街 、二手建材交易中心。加大江北大市场改造,扩大规模,提升档次,改善内部经营环境。
第4.0.12条 龙源居住区商业:规划为高档次的,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充满现代 气息的商贸活动中心。规划项目主要有综合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以及专卖店、专业店、大型 专业店等。
第4.0.13条 敏州西路居住区商业:规划为以方便居民生活、提供本区内居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规划主要项目有敏州西路商贸城。
第4.0.14条 樟树垅居住区商业:规划成为以休闲、购物为主的商业中心,规划项目主要有资江南路商业街、白公城商业街。
第4.0.15条 城东居住区商业:规划成为以工业产品、副食品、农贸、农副产品为特色的商贸、流通商业中心,规划项目主要有城东商贸中心、农产品交易中心、一座四星级宾馆。
第4.0.16条 佘湖山生态新城居住商业:规划建设成高档商务休闲区。规划项目主要有佘湖山商务中心、邵水东路休闲旅游商业街。
第4.0.17条 街坊商业服务人口一般不少于3000人,基本营业面积不少于400 m2,设置 地域为街坊主要出入口、居民主要途经地,设置导向为:鼓励设置便民店,生活服务设施。
第4.0.18条 中心镇、一般镇商业设置导向:
鼓励设置:社区服务中心、专业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餐饮网点、农贸市场(菜市场) 、生活服务网点。
限制设置:大型购物中心、仓储商店。
第4.0.19条 规划高崇山镇、渡头桥镇、雨溪镇、罗市桥镇、茶元头镇为中心镇商业;规划板桥、蒋河桥、云水、檀江等乡镇为一般镇商业。
第4.0.20条 规划对得丰市场、湘桂黔建材市场提质做强,湘运大市场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做相应调整,新增火车南站、杨家垅两个大型批发市场。
第五章 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规划
第5.0.1条 邵阳市商品交易市场必须以调整布局、功能创新为发展思路,实行传统商品专 业批发市场的升级,积极发展新型市场。邵阳市商品交易市场的重点是:生产资料批发市场 、工业消费品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与农贸市场)、特殊类商品交易市场等。